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新光、锦园等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陕价费调发[2002]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物业管理公司: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14号)安排,我们对省管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进行了审验。鉴于西安新光、锦园等小区、大厦的收费标准已试行到期,经对试行收费标准期间各物业公司成本费用及管理服务状况的审核,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各公司申请报告,同意将下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试行收费标准核定为正式收费标准:
┌─────────────────┬─────────────┐ │ 公 司 名 称│管理小区、大厦│ ├─────────────────┼─────────────┤ │陕西星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新光小区│ ├─────────────────┼─────────────┤ │西安锦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锦园小区│ │(陕西龙安实业开发公司)││ ├─────────────────┼─────────────┤ │陕西瑞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瑞欣大厦│ ├─────────────────┼─────────────┤ │陕西丰源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丰源山庄│ ├─────────────────┼─────────────┤ │陕西功德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功德小区│ ├─────────────────┼─────────────┤ │陕西长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丰登公寓│ ├─────────────────┼─────────────┤ │陕西省省机关物业管理中心│省直机关西郊住宅小区│ ││西五路、信义巷住宅小区│ ├─────────────────┼─────────────┤ │陕西蓝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溪科技大厦│ ├─────────────────┼─────────────┤ │陕西省秦良实业公司│秦良大厦│ ├─────────────────┼─────────────┤ │陕西鸿信物业代理公司│金桥花园│ └─────────────────┴─────────────┘
以上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大厦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其中综合管理服务费和物业维修养护费为中准收费标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中准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收费涉及的其他问题,按照《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物业管理公司接到文件后,应及时到我局申领新版《收费许可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亮证收费。其收费办法、收费标准及管理服务内容等,须在收费地点公示,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业主监督。 附件:各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小区、大厦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