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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免费开放公园有关问题建议的复函


【颁发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成价函[2002]8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成都市园林管理局:
你局《关于免费开放公园有关问题建议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突出公园特色,丰富市民的文化活动内容,同意你局所属的免费公园在举办各种园林活动期间采取临时收取门票的办法。门票具体价格由主办方提出意见报我局核批。 二、对已免费开放的新华公园、百花潭公园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予以注销。请你局转知上述公园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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