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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长洲水利枢纽上网电价问题的函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字号】 桂价格字[2002]1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长洲水利枢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洲水利枢纽上网电价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电力设计院编制的《长洲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据测算该枢纽电站经营期(30年)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2931元/千瓦时。经调查,目前梧州市电网平均销售电价为0.375元/千瓦时,广东省平均上网电价约为0.38元/千瓦时。因此,该枢纽电站在“西电东送”中是有竞争力的。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长洲枢纽建成后,其上网电价应按新的电价形成机制实行竞价上网;或采取直接向较大用电量的用户供电,直供电量的价格由电站与用户协商确定的方式。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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