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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

【发文字号】 晋价费字[2002]25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教育部批准你校为开放教育本、专科试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收费及其标准问题的通知》(教财厅(2000)110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将你校开放教育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注册费:每生120元(一次性) 二、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专科起点):理工、农医类每生每学分65元,经济、文史类每生每学分60元; 专科:理工、农医类每生每学分55元。经济、文史类每生每学分50元。 本科、专科的集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的学分不得收费。 三、考试费标准:每生每科20元。 省电大及分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到文件后,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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