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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桦甸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拍卖底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吉省价经字[20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桦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客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价格的请示》(桦政请[200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本次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数量为642台,拍卖使用期限为一年,拍卖底价为每台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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