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颁布《湖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综[2002]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物价局:
《湖南省定价目录》(简称《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报国家计委批准(计办价格[2002]320号),现予颁布,自2002年5月1日起实行。请各地结合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未列入《目录》的价费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审批,对列入《目录》的价费审批事项,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增强审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附:《湖南省定价目录》(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