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关于益宸嘉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房]字[2002]1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丰业欣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取垃圾收集费、智能化维护费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益宸嘉苑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龋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可视对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燃气泄露报警系统、三表远传系统运行维护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龋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执行日期为2002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4日。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后,重新报市物价局审批。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