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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清江花苑碧波园物业管理收费等级问题的批复[失效]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物级字[2002]0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清江花苑物业管理收费等级复审的批复》(发布日期:2003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03年2月1日)废止

南京金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清江花苑碧波园物业管理收费等级问题的报告》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清江花苑小区即将进行收费等级复审的情况,碧波园不单独实施等级评定,现暂按宁价房物字[2001]005号文批复的收费标准试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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