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辰物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及委托合同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文华园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元,住户与物业公司另有约定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
1、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和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掏等。
2、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监控。
3、负责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4、负责区内绿化的植保管养。
三、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有专人看管的封闭式共用车棚,以每月每辆计算,自行车为5元,摩托车为1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和收支帐目,接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2002年4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等级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