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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来政办发[2009]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前中央稳定经济、拉动内需的发展机遇,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小康、和谐新来宾的良好形象,根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突出特色、促进多赢”的建设方针,以建设生态、小康、和谐新来宾为目标,以村屯规划为龙头,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整治、配套建设,保障我市主要公路的安全畅通,把我市主要公路沿线的村屯建设成为以交通为纽带、统筹城乡发展的县域经济体系发展主轴。同时集中财力,挖掘和打造一批特色明显、资源丰富的村屯,大力发展交通沿线经济和农村特色生态旅游,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提供典范。结合创建来宾百里富裕文明和谐走廊活动,把我市6个县(市、区)全长约380公里的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带、特色风貌景观带和生态家园文明和谐长廊。 二、主要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迅速行动,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在今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编制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所辖村庄规划,并办理好委托规划编制的相关手续。 (二)规划审批 村庄建设规划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划编制指导 1.村屯名单的确定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核准。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2.规划前期测量和编制单位 为提高效率,整合资源,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拟采用“政府主导、专家领衔、统一测量、统一编制,集中评审”的模式。即由市建规委组织协调,统一安排所有村屯规划的地形图测量工作,委托来宾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统一编制。 3.规划评审和指导 由市建规委推荐3名区内专家作为本次规划的技术顾问进行统一指导,并对完成的规划进行评审。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主要公路沿线村屯规划建设管理状况,增强公路沿线村屯的特色风貌,进一步提升和谐来宾新形象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通过科学编制规划,加大对公路沿线村屯规划建设整治的力度,建设优美、畅达、便捷、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城乡建设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原则 要抢抓机遇,紧紧把握当前中央扩大内需,关注民生,促进“三农”发展的有利因素,发挥政府组织的优势,统一行动,统筹推进,加快步伐,将我市主要公路沿线100个村屯规划在今年7月底前顺利编制完成,为科学指导村庄各项建设提供依据,也为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因地制宜原则 要充分考虑各村庄发展的经济实力、自然资源、产业特征、地形地貌等现实条件,尊重当地的人文历史和风俗习惯,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做好村屯的建设规划,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体现少占耕地,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严禁搞华而不实,大拆大建等不切实际的规划。 (三)突出特色原则 要充分挖掘和保护当地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营造文明和谐、富有浓郁乡村文化特色的村庄环境,为促进乡村旅游,繁荣当地经济,增加就业机会,丰富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四)把握重点原则 要实事求是,以国家和广西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为指导,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不搞“大而全”。对公路两侧的村庄建筑风格、建设标准要提出严格的控制要求。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另行行文下发) (二)成立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 成立规划编制专家指导组,对规划编制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并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查。 六、职责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统一、协调、有效的工作局面,认真开展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 (一)建设规划部门 市建规委以及各县(市、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编制单位在既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规划任务。 (二)财政部门 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负责落实各项规划编制相关经费。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负责确定村庄名单,并对规划进行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 (四)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法委、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旅游局、交通局、环保局、市政局、水利局、卫生局、供电局、文化局、体育局、民政局、工商局、科技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新农村办等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提供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进行行业政策、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七、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前期调研 时间:从2009年5月1日~6月15日 内容:召开会议布置任务,设计单位开展规划前期调研、测量等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第二阶段:规划编制 时间:从2009年6月16日~7月31日 内容:设计单位完成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和技术指导。 (三)第三阶段:规划评审 时间:从2009年8月1日~8月31日 内容: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分别组织100个村庄建设规划的技术评审,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全面完成即定任务。 八、经费筹措和管理 本次规划经费主要以市财政为主,其中规划测量、编制费市财政按每个村庄支付2万元,合计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规划前期测量、调研食宿、评审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解决,以实际支出为准;专家顾问费用约10万元,从市财政支出部分扣除。 规划经费根据工作阶段进行划拨,其中第一阶段划拨30%,第二阶段划拨40%,第三阶段划拨30%。 九、规划实施 乡镇、村屯各所辖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规划。列入规划编制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街委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维护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全面加强公路沿线村屯建设整治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同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划的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十、监督检查 由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各分管责任单位要组织精兵强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至少每1个月要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不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本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以此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把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工作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把握导向,加强宣传。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工具,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本次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增强全民意识,形成良好氛围。 (三)精心组织,切实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周密的规划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四)加强督查。要加强督促检查,把本次规划编制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分明,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治,确保目标如期实现。 (五)认真总结,长效管理。在本次规划整治工作后,县(市、区)、乡镇两级要建立健全乡镇、村庄公共管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共设施运营维护管理。 附件:1.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屯建设规划名单 2.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屯规划编制示意图(略) 附件1: 来宾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屯建设规划名单(共100个) 一、兴宾区(共36个) 凤凰镇:西汉村、东汉村、小山村、龙旺村、周 村、牛角村 迁江镇:古元村、仰 村、排陈村、大 村 石陵镇:五里塘村、三箭村、灵渭村 桥巩乡:彩 村、古瓦村、新山头村、那莪村、木土村、小梁村、上滩村、下料村 良塘乡:北合村 城厢乡:枫木村、、岜山村、福隆村 蒙村乡:长叨村、蒙村街、高照村 寺山乡:地六村、石塘村、地久村、大炉村、贺山村、独石村、何 村、安 村 二、合山市(共4个) 河里乡:东堡屯、上街屯 岭南镇:古樟大村屯、思光屯 三、象州县(共18个) 象州镇:龙 平、普 和 寺村镇:西热水新村、东热水村、横 桥、龙头新村、下杨柳 罗秀镇:礼 村、菜厂、新 垌、大 林 大乐镇:庙 鸡、六回村、那 拉 马坪乡:龙头村、石 社 石龙镇:朝 阳 妙皇乡:寮 村 四、武宣县(共21个) 金鸡乡:新 村 武宣镇:利 村、上山峡村、清水村 桐岭镇:圹莲村、上伏马村、田台村、巴良村、新龙村 通挽镇:王姜村、上满村 禄新乡:方学村、长岭村 东乡镇:李运村、上武兰村、河马村 黄茆镇:黄茆村、灵口村、大浪村、根村 三里镇:田心村 五、金秀县(共11个) 头排镇:江州屯 三江乡:大丈村 桐木镇:七建街、三寨屯、仁里村、古沲村、王二村 金秀镇:林香屯、美村屯、孟村屯 长垌乡:古占屯 六、忻城县(共10个) 大墉镇:新村屯、三组屯 思练镇:板石屯 古蓬镇:板岑屯 果隧乡:上 屯、龙马屯 新圩乡:岭老屯、古眼屯 红渡镇:江信屯、北河屯 注:以上名单,如有变动,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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