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南京市水阁垃圾场填埋气发电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工[2002]0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改善城市环境,你市投资建设的水阁垃圾场填埋气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X1250KN)即将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电价规定,核定该项目的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o.46元。 以上电价自电厂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至上网电价正式审批下达后终止。 特此批复。 200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