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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建设银行大连分行业务招待费等指标统一计算调剂使用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大国税函[200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建设银行大连分行:
你行《关于我行2001年有关财务开支项目税前扣除的请示》(建大报(2002)4号)收悉。根据《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发(2000)243号)精神,同意你行2000年度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在市公司统一计算调剂使用,下属支行按标准税前扣除(见附件),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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