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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应对WTO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黑办发[2002]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地)、县(市)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应对WTO行动计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纲要确定的事项及工作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3月18日
黑龙江省应对WTO行动计划纲要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现根据WTO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我省应对加入WTO行动计划纲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应对WTO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国加入WTO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又有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面对新的形势,我省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部分产业和行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较大的冲击,就业压力增大,人才竞争加剧;另一方面,有利于我省进一步扩大出口,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我省面临的挑战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研究机遇,抓住机遇,运用好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积极的姿态对待我国加入WTO带来的新情况,把应对WTO工作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要切实加强应对WTO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对策措施,充分运用我国加入WTO后获得的权利,了解、争取和利用好国家的应对政策和措施。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逐个研究产业、产品、企业有无比较优势,如何充分发挥比较优势。要通过调整,突出优势产业;通过改革,壮大优势产业;通过改造,提高优势产业。以深入扎实的作风,制定应对措施,以高效务实、雷厉风行的作风,采取实际行动,推动全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对WTO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做好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分层次、分行业开展培训,学习WTO基本规则、我国政府的承诺以及相关知识,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正确分析加入WTO的利弊影响,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抓住并利用好机遇,迎接挑战。要组建我省WTO信息网站,开设“WTO与黑龙江省发展”网页,公布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办事程序,介绍研究成果,传递、反馈有关信息。要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WTO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都能不同程度地了解和掌握WTO知识和相关规则。加强WTO咨询服务机构建设,运用WTO的有关规则,开展对外经贸合作。 此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政府经研中心配合具体实施。 三、清理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改善法制环境 不符合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要尽快废止;对不适应的部分,要抓紧进行修订;对需要相应法规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或提供服务的领域,要从速制定有关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增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要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市场风险,维护经济运行安全,确保平稳过渡。 此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办理。 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抓紧建立和完善既符合WTO规则,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运行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和政策性措施、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办事程序等,都要通过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予以公布,增强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省政府指定《黑龙江政报》发布我省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免费向社会发放。继续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放开的坚决放开,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明确时限和责任,简化审批程序。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 此项工作由省编委办牵头,省政府办公厅配合具体办理。 五、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在抓好企业增资减债、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实施再就业工程、化解历史包袱的同时,根据“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推进企业实现财产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现代化和规范化。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通过市场运作、政府协调,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的合作与重组,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要积极探索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有效途径,选择一些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分离社会职能试点,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按照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要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提高优势产业、产品集中度,培育支柱产业,提高工业整体素质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体改办配合具体实施。 六、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要坚持“打绿色牌、走特色路”的发展方向,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特别要发挥我省非转基因大豆的优势,通过推广良种、提高单产、降低成本、搞活流通,发展深加工,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大力发展畜牧业,重点提高畜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水平,并使其尽快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龙头企业发展,推进产业化经营,探索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完善的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充分利用WTO规则的“绿箱”和“黄箱”政策,加大对农业的保护与支持力度。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良种化工程,发展良种基地,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此项工作由省农委牵头,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信息产业厅、乡镇企业局配合具体实施。 七、进一步改革流通体制,推进物流中心建设 要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与管理理念,推进物流中心建设,发展现代物流产业。要加快建设与培育物流市场(包括物流市场主体、客体、载体与物流市场中介组织);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成份物流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改造城市与企业物流系统,建设城市物流中心、企业或社会化配送中心;加快培育现代物流集团,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用信息化带动物流的现代化。 此项工作由省经贸委研究具体方案。 八、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 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更多外埠银行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探索组建合资银行,形成银行业多元发展、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帮助和支持商业银行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步伐。通过推进内部机制改革,强化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盈利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和帮助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资产比例,提高资产质量。加快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为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提供充分的信息技术支持,增强新形势下竞争发展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进一步明确农村信用社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功能;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强化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创造有利于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证券、期货、保险市场发展。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促进更多的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和再融资能力。尽早设立我省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积极引进外埠证券、保险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推进证券、保险市场的快速、健康发展。 此项工作由省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办、中国保监会哈尔滨特派办配合具体实施。 九、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利用外资工作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按照WTO非歧视性原则,对外来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要推出一批我省资源开发、存量资产重组、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大项目,做好项目的基础工作,提高招商的成功率。以吸引跨国公司投资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搞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二次开发,鼓励和支持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有步骤地开放服务市场,抓好银行、保险、证券、电信、旅游、会计、法律咨询等专业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 此项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计委配合具体实施。 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壮大中介组织 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培育和重点扶持各类行业性社团,进一步搞好行业性社团的职能定位,将过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执业资格认证、行规制定和行业规划等工作,转由社团承担。将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监督、市场服务、社会公证以及技术性、辅助性、群众性和民间性的社会经济活动职能逐步转交给中介组织负责。要进一步规范现有中介组织,制定管理条例,理顺其与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并依法对其进行管理。 此项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省体改办、经贸委、编委办公室、财政厅、审计厅、司法厅、贸促会配合具体实施。 十一、提高人员素质,引进专业人才 充分利用加入WTO的过渡期,通过在大专院校合理配置有关专业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熟悉WTO规则、国际惯例、国际经济法律知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够促使人才脱颖而出的新体制、新机制。要创造留人的环境、利用提供试验经费、较高工资待遇等优惠政策,稳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共享政策,打破人才区域所有、单位所有的界限,鼓励和引导特殊的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进国内外人才、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功能的人才体系。 此项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省教育厅、人事厅、科技厅配合具体实施。 十二、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增加就业机会 要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加快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改革措施。抓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的工作,使省内的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依法履行应尽的社会保障义务。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养老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和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开放的市场就业机制,推动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解决经济调整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问题。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就业形式,满足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变化带来的多层次的劳务需求。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发展弹性就业形式,适应因产业部门为降低劳动成本对灵活就业形式的需求。扩大劳务输出,开拓新的就业空间。 此项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配合具体实施。 十三、加强反倾销应诉和倾销诉讼工作,切实维护经济安全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反倾销应诉和倾销诉讼工作。要充分发挥省贸促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反倾销组织指导机构,形成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反倾销工作机制。根据“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建立健全反倾销和省内产业安全预警、预报机制,做好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价格、市场的监测工作。要尽快研究和熟悉WTO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此项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牵头,省经贸委、贸促会、编委办配合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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