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和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2]16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贸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
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对集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从大局出发,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真抓实干,切实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实现全市集贸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集贸市场的建设秩序、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要合理规划,调整布局,更新提升经营业态,促使集贸市场成规模、上档次,完善做强“八大市场群区”,提高管理水平和交易手段,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二、明确任务,突出整治重点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由一个主体开办,多个经营主体入场进行商品交易的有形商品交易市场,包括各类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
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是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布局不合理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市区内整治的重点地区是东十里铺建材交易区和敦睦路服装交易区。市区内整治的重点市场主要是:金水区的沙口路干鲜果品批发市场、黄河路副食品批发市场、纬三路水产品批发市场,二七区的郑州鞋城、华中食品城,管城回族区的郑州摩配市场、润滑油市场、郑州食品城,中原区的纺织大世界,邙山区的郑州农副产品中心等。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依据《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管理条例》,严肃查处违规建设的各种交易市场;要根据《郑州商贸城建设总体规划》,坚决搬迁对市内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带来不良影响的市场;要根据培育规范化大市场的指导思想,积极扶持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市场,逐步使郑州市场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清查经营主体。对各类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要严格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要组织开展集贸市场集中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中药材、农副产品、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要依法查处商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作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窝点进行严格检查,堵源截流,端窝挖点,确保假冒伪劣商品不流入市场。
(三)强化质量监管。严格检查进入集贸市场的商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上市销售的产品和变质、失效产品等。同时,组织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进行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组织查处。
(四)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分子,坚决依法惩处,同时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艺室、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非法出版物品,消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五)消除执法壁垒。对涉嫌地方保护、实行“封闭式”管理的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清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和部门规定,撤销那些名为实施市场“封闭式”管理,实为搞地方保护主义,阻碍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的“市场管理委员会”、“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等机构,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六)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打假目标责任制等。市场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办市场、谁管市场”的原则,切实负起市场管理责任。要引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和各类主体加强自律,做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计量准确,照章纳税,诚信守法,文明经商。
(七)严肃执法纪律。要广泛发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举报假冒伪劣案件线索,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查处一批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严格依法行政,清除执法腐败,严查对企业的“四乱”行为,做到廉洁执法、文明执法。要坚决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与违法分子和黑势力相互勾结、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着力抓好治本。要指导、督促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通过引进名优商品进场销售、开办专卖店等形式,提高市场商品的质量和档次,让名优商品逐渐占领集贸市场。在集贸市场内积极倡导并大力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的营销方式,建立市场开办单位先行赔付和保证金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放心安全消费。
四、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自3月6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3月底之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集贸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并于3月18日前将工作方案连同本辖区确定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名单报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召开市场开发商、个体工商户代表参加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全面发动。
(三)自查自纠阶段 (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市场开办方、市场商户,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边查边改,消除隐患。
(四)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周密计划,重拳出击,集中统一行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在整治农村集贸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送货下乡”以及在农村举办的各种商品展销会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五)检查验收阶段(8月上旬)。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后,市政府组织对县(市)区集贸市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上报省工商局,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一名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具体执法工作采取统一领导,统一行动、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的方法,工作开展前由整治集贸市场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未经领导小组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行动,避免对同一市场多头重复检查,增加市场开办方和市场内经营者不必要的负担。
(二)明确职责,联合行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质检部门要加强对生产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销售商品的计量监管力度,严禁使用不合格或淘汰的计量器具;商业部门要做好全市市场布局的调整工作,采取措施引导集贸市场改进经营方式,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集贸市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食品及无证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集贸市场卫生防疫工作;信息产业、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网吧、电子游艺室、书摊等经营场所的管理,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黄色淫秽等出版物品;市政、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广告、违章占道和环境卫生的清理整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所属市场的管理。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各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增强大局观念,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工作。牵头单位要勇挑重担,大胆工作,配合单位要顾全大局,通力合作,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
(三)狠抓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抓紧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避免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工作重点不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郑州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郑州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丁世显 副市长
副组长:张正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中祥 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李中正 市经贸委副主任
吴凤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胜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铁城 市商业局副局长
许抗美 市市政局副局长
常建民 市执法局副局长
李业煌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英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苏 市新闻出版局副 局长
周新敏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刚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锡安 市药品监督管理 局副局长
王俊英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 局长
朱庆 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李书永 巩义市副市长
王明安 新密市副市长
王双圈 荥阳市副市长
李俊宇 新郑市副市长
丁三友 登封市副市长
张永宪 中牟县副县长
牛瑞华 二七区副区长
王水龙 中原区副区长
赵佩璋 金水区副区长
贾有林 管城回族区副区长
李金鹏 邙山区副区长
朱巨亚 上街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局,由赵中祥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