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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蒙氏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淄博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淄价字[2002]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你园《关于申请制定“蒙氏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三幼[200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市直机关第三幼儿园经市教委同意,开办了“蒙氏实验班”。该实验班自开办以来,投入大量资金购置了蒙氏教育所需的玩教具。根据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核定其收费标准为180元/生·月。 该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接文后,请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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