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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紫金名门大厦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物字[2002]0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实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紫金名门大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延期的请示》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实施紫金名门大厦物业管理时仍按宁价房物字[2001]010号文试行,试行期延期至2002年12月31日,试行期满按规定到我局核定等级收费标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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