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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速递邮件封套销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服[2002]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邮政局:
你局《关于速递邮件封套定价事宜的函》(苏邮函[2002]3号)收悉。为提高特快邮件的收寄质量,你局拟在全省推广具有密封防水、耐压抗震的新型速递邮件封套,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经研究,同意在原速递包装物继续使用的情况下,用户自愿选择新型速递邮件封套的,每个2.80元。 请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不得强制使用新型封套。 此复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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