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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公布库尔勒市、博湖县、和静县人民医院联合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文字号】 新计价农[2002]3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巴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库尔勒市、博湖县、和静县人民医院联合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备案表的报告》(巴价字[2002]02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对联合招标采购中标的克林霉素磷酸酯等20个品种20个规格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审定并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其它6个品种6个规格的市场调节价药品由上述三家医院按照我委新计价市(2001)350号文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并报我委备案。从2002年3月20日起上述三家医院销售此次招标采购的药品,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请转知有关单位执行。 附表:库尔勒市、博湖县、和静县人民医院联合招标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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