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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并授予丰都县永川市武隆县巴南区江北区优秀旅游城区标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2]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旅游局《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和《重庆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区县(市)达标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检查验收,丰都县、永川市、武隆县、巴南区、江北区已符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区)的标准,同意命名并授予“优秀旅游城区”标牌。
二00二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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