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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长春第一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出厂电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吉省价工函字[20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吉林省电力公司:
根据现行国家电价政策,经测算,长春第一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出厂电价为每千瓦时0.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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