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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息烽县、25个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转非”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通[2002]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清镇市、息烽县人民政府:
你们分别报来清镇市建设局修建环北路等单位征用土地需解决“农转非”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上述项目征用土地涉及281户,628人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所需“农转非”指标由市计委按项目下达。 附:请镇市建设局修建环北路等25个建设项目征地涉及“农转非”审批表(略)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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