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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市少儿图书馆有偿服务收费有关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大价函字[20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市少儿图书馆有偿服务项目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电子阅览(含网上阅览)及影视阅览按2元/小时收费,打字、复印收费可自定;上述收费均需明码标价,坚持自愿的原则。 接到文件后,请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
大连市物价局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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