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05号批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抄件称: 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对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