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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贵阳市党校招生办补习班收费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筑价费[2002]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党校招生办:
你校申请核批补习班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考你单位的收支情况,现将有关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一、专科、本科补习班学费:每课时2.50元。 二、研究生补习班学费:每课时3.00元。 三、学费含教师课酬、教室租金、办公费用等。 以上收费标准暂定2年,于2002年春季执行,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监督。两年后到贵阳市物价局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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