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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2]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整合巴州的教育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培养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巴州职业技术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巴州职业技术学院由州农校、财校、技校、卫校及库尔勒市职业中专合并而成,归巴州人民政府管理。撤消原各学校建制。 二、上述五所学校撤并后,原经费来源和投资渠道不变。州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整合优化工作,进一步落实经费筹措渠道,确保政府资金投入足额按时到位。 三、要结合巴州乃至南疆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设置高职专业,突出专业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培养出“用得上、留得住”的实用型人才。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特别是实验、实训及图书设施的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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