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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PVC卡式准考证工本费的复函


【颁发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苏价费函[2001]2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工本费的函》(苏教材[2001]154号)悉。鉴于省金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同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推广使用PVC卡式准考证,现核定准考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12元。纸质准考证仍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准考证工本费作为预算外收入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以上复函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200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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