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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措施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200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履行对外承诺的需要,省人民政府对本省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内容有关或者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施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有关决定公告如下: 一、原海南行政区公署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原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内容有关或者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施的政策措施失效。 二、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内容有关或者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施的政策措施,一律停止执行。今后,各市、县、自治县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各乡(镇)统一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再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 三、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规章以外的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内容有关或者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行政处罚,一律无效。 四、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内容有关或者影响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实施的政策措施,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井予以公布。

二00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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