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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管理范围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2]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市人民政府决定,滨湖区南站镇、坊前镇、梅村镇的行政管理归属无锡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滨湖区中桥街道、芦庄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南长区;滨湖区刘潭街道的行政管理归属北塘区。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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