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计委、物价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京办发〔2001〕24号)的要求,我委对与WTO有关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将《市计委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停止执行目录中所列废止的政策措施。
附件:市计委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市计委废止的政策措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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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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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北京市“十五”专项规划审批及发布程序的通知│京计规划字[200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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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京计综字[1991]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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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定期召开北京市城近郊区计委联席会议的通知│京计综字[1992]1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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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年度计划管理的基本思路和1994年│京计综字[1993]1739号│
│ 4│││
││计划编制的初步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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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关于转发《国家指令性计划和国家订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计综字[993]19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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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加强工资基金管理完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的通│ 京计综字[1995]140号│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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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北京市国营建筑施工企业试行材料节约奖的若│京计财字[1987]60号│
│ 7│││
││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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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市汁委与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京计财字[1988]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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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关于加强对楼堂馆所和商品房屋开发建设资金管理的通知│京计财字[1989]5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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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京计财字[1990]688号 │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对固定资产投资自筹资金来源实行审││
││杏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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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股份制试点企业宏││
│11││京计财字[1992]868号 │
││观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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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1996年继续集中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计财字[1996]5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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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转发《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京计财字[1996]1076号│
││本金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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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集中贷款资金支持重点经济建设的通知│京计财字[1997]3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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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京计财字[1997]967号 │
││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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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关于在规划市区内征收综合开发和分散建设市政、生活服│京计基字[1987]648号 │
││务设施建设费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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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京计基字[1992]866号 │
││关于强化征收“四源”费、综合开发市政费和分散建设市政││
││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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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关于征收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预订金的紧急通│京计基字[1993]876号 │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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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土地使用权实行有偿出让转让的建设项目办理“四源”│京计基字[1994]1052号│
││接用手续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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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关于严格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文件抄报制度的通知│京计外字[199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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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京计外字[1992]211号 │
││计划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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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的通知│京计外字[1992]13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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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关于下放北京市地方自有外汇进口审批权限的通知│京计外字[1993]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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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方机构担保项│京计外字[1994]707号 │
││下外商投资企业对外融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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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京计外字[1995]595号 │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与外商合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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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产品以产顶进办││
│26│法》、《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机电产品以产顶进管理办│京计商字[1987]57号│
││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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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关于对侨汇商店及提供侨汇商品的生产企业实行奖励政策│京计商字[1987]706号 │
││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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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北京市关于使用超计划出口留成外汇支持出口生产技改项│京计商字[1987]1067号│
││目使用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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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关于调整黄金开发基金等几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计商字[1989]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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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关于解决为生产企业担保还汇问题的意见│京计商字[1989]6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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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北京市地方自有外汇进口计划、审查及经营管理办法│京计商字[1990]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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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药品进口审查和计划管理的通知》│京计商字[1991]7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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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续执行││
│33││京计商字[1991]811号 │
││<黄金外汇留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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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转发《关于代理出口外汇结汇留成分配问题的补充通知》的│京计商字[1991]1091号│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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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关于对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京计工字[1984]1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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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简化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审批│京计工字[1985]639号 │
││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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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关于扶植本市建材行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京计工字[1986]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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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关于棉纱、坯布调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计工字[1987]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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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关于推动我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国产化工作的若干规定│京计工字[1988]2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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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轻纺出口产品建设项目“两│京计工字[1990]487号 │
│40│││
││个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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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计委、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防止盲目建│京计工字[1991]248号 │
│41│设铝箔生产线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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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计委、机械电子工业部关于机械电子工业全行业│京计工字[1991]266号 │
│42│统筹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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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京计农字[1987]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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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转发《化工部关于农药行业管理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京计农字[1991]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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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办发[1991]67号文件精神、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京计农字[1992]389号 │
│45│的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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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关于《北京市植物医院、庄稼医院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京计农字[1992]7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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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关于印发《北京市以工代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计农字[1994]9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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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一步加强粮棉大县和“三高”农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京计农字[1996]349号 │
│48│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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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国家“六部委”加快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意│京计农字[1996]431号 │
│49│││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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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北京市关于鼓励农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的通│京计农字[1996]581号 │
│50│││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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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关于对山区人畜饮水岩石井配电工程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京计农字[1997]1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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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京计农字[1998]308号 │
││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水利富民”灌区骨干工程项目建设││
││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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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关于认真执行超定额耗用燃料实行加价收费办法的通知│京计能字[1982]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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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京计能字[1988]584号 │
││关于降低公路专业运输企业更新汽车贷款利率及实行贴息的通知││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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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关于改进市财筹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材”供应│京计能字[1990]261号 │
││和财务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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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关于加强市政拆迁房建设的通知│京计能字[1992]4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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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天于改进市财筹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三材”供应和财│京计能字[1992]431号 │
││务结算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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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关于市政拆迁房有偿使用的通知│京计能字[1992]1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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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关于转发北京市煤炭节约办公室《北京市新增、更新锅炉合│京计能字[1993]168号 │
││理选型、改进报装手续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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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办电资金征收管理│京计能字[1994]822号 │
││有关问题的批复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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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关于试行《北京市地方电力建设资金征收划缴奖励办法》的│京计能字[1994]1283号│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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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九五”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工作的意见│京计能字[1997]5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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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关于扶持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京计国土字[1986]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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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关于对污染扰民搬迁企业原址转让中有关房产问题的暂行│京计国土字[1987]602号 │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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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关于《关于对污染扰民企业搬迁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补│京计国土字[1987]865号 │
││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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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关于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管理的通知│京计国土字[1991]1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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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关于《北京市关于用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工作管理暂行│京计国土字[1992]1321号│
││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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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关于加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京计科字[1989]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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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关于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自费生办理户口的暂行规定│京计科字[1993]7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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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关于大型迪斯科舞厅审批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计科字[1995]5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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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关于外埠院校到北京市招生的管理暂行办法│ 京计社会字[1999]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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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关于转发《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印发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 京计高技宇[1999]781号│
││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1999年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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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市计委关于卜发《北京市关于鬲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 京计高技字[1999]964号│
││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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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关于印发《北京市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指南(1999—2000年度)》的通知│京计高技字[1999]1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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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四源费问题的通知│ 京计商字[1987]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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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关于加强本市火柴市场管理的通知│ 京计商字[1991]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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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松香市场统一管理的通知│ 京计商字[1991]4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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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关于加强本市废旧造纸原料回收市场管理的实施细则│京计商字[1991]1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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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关于将北京市花卉用物资纳入商业供应计划渠道的通知│京计商字[199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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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关于粮食亏损挂帐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计商字[1993]1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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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十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京计商字[1993]1903号│
││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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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关于印发《北京市成品油市场资源配置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京计商字[1996]696号│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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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解放车总后勤部关于│京计商[1996]994号 │
││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整顿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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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成品│京计商[1996]995号 │
││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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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关于北京市加油站建设审批管理的通知│ 京计商字[1997]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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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京计商字[1999]189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的决定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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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关于下达市政府菜市场专项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计商字[1999]791号│
├──┼────────────────────────────┼───────────┤
│88│实施《关于废金属收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京计资字[1986]492号│
├──┼────────────────────────────┼───────────┤
│89│关于以煤代油建设项目投资包干结余资金和奖励资金使用│ 京计资字[1986]998号│
││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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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关于废钢铁管理的通知│京计资字[1987]3号 │
├──┼────────────────────────────┼───────────┤
│91│关于废钢铁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京计资字[1987]409号│
├──┼────────────────────────────┼───────────┤
│92│关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暂行办法│ 京计资字[1987]505号│
├──┼────────────────────────────┼───────────┤
│93│关于继续试行《加速发展生产资料市场若干政策》的通知│ 京计资字[1988]181号│
├──┼────────────────────────────┼───────────┤
│94│北京市烧柴收购与供应管理办法│ 京计资字[1989]528号│
├──┼────────────────────────────┼───────────┤
│95│关于转发国家计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老旧汽││
││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计资字[1990]9号 │
├──┼────────────────────────────┼───────────┤
│96│关于对部分计划内金属材料实行按平均价供应的通知│ 京计资字[1990]932号│
├──┼────────────────────────────┼───────────┤
│97│关于加强区县物资工作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京计生资字[1992]401号│
├──┼────────────────────────────┼───────────┤
││转发物资部等六部委《关于重申老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京计生资字[1992]1466号│
│98│ 的通知 ││
├──┼────────────────────────────┼───────────┤
│99│关于转发《老旧汽车更新定额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计生资字[1995]898号│
├──┼────────────────────────────┼───────────┤
││关于转发《老旧汽车更新定额补贴暂行办法补充通知》的通│ 京计生资字[1996]651号│
│ 100│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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