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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郧县2002年度销售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鄂价能交函[20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报郧县物价局《关于2002年综合销售电价调整方案的请示》(郧价工字[2002]4号)收悉。考虑到去年以来汉江流域持续干旱,丹江电厂对郧县供电量减少,省电网供郧县电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同意将郧县销售电价作适当调整,各类用户具体价格见附表。 上述价格从二00二年三月一日抄见电量执行。 附:郧县二00二年销售电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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