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真正把协会办成会员之家,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关爱会员队伍中的弱势群体,扶助会员的发展,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25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基金。 一、设立会员基金的目的 1.对经济困难的会员予以免息性援助或无偿性资助; 2.对具有培养潜力的、需要深造的会员予以免息性援助或无偿性资助; 3.对遇有突发事件的会员予以慰问; 4.对其他处于弱势群体地位的会员予以经济资助等. 二、会员基金的来源 1.每年从协会会费收支结余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 2.接受国内外企业和专业团体的赞助; 3.接受本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赞助; 4.会员基金的投资增值收益等。 三、会员基金的管理 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拟订《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基金管理办法》和成立专门机构,报理事会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