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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山公园举办第七届郁金香花展期间门票价格的函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京价[收]字[2002]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园林局:
你局报来《关于中山公园郁金香花展期间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中山公园举办第七届郁金香花展期间(2002年4月15日至5月8日)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10元。花展期间唐花坞、惠芳园不再单独收取门票,年、月票照常有效。花展结束后中山公园门票恢复每张3元。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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