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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核定闵行区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发文字号】 沪价费[20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闵行区中心医院、宝山区仁和医院、普陀区利群医院、徐汇区大华医院:
闵行区中心医院等4家医院《关于调整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核定新建病房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闵行区中心医院:普通病房每床每天24元,急诊观察病房每床每天18元。 二、宝山区仁和医院:普通病房每床每天24元,急诊观察病房每床每天18元。 三、普陀区利群医院:普通病房每床每天24元。 四、徐汇区大华医院:普通病房每床每天24元。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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