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状况,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二)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恐怖分子的破坏活动,严惩制造恐怖活动或恐怖气氛的不法分子。
(四)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
(五)依法打击和防范经济领域的犯罪。
(六)负责全市禁毒工作和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工作。
(七)依法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郑居住、旅游的有关事务。
(八)依法监督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
(九)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十一)对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领导、协调全市武警、消防、警卫部队的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公安局内设警令部、政治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和16个职能处(室)。
(一)警令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全市性公安工作会议;负责统计、文秘、档案、编志等工作;负责局党委各项决议的督查督办,保证政令、警令畅通;负责公安机要文电的传递、管理。警令部规格为副县级,归口协调110报警服务台、秘书处、查办处的工作。
(二)政治部
政治部是市公安局党委和行政领导主管全市公安机关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干部考察、任免和警衔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负责局系统的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老干部工作。政治部规格为副县级,归口协调机关党委、人事处、组织教育处、老干部处的工作。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办公)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局警务督察。纪律检查委员会规格为副县级,归口协调案件检查处、案件审理处、警务督察大队的工作。
(四)110报警服务台
接受公民报警和求助,根据警令部制定的预案和原则下达处警指令。
(五)秘书处
做好公安业务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分析全市公安工作动态,提出指导全市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秘、文印、档案、编志和公安统计工作。
(六)查办处
负责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各项决议的督查督办;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组织全市性公安工作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管理市局业务用车。
(七)机关党委(对外保留团委和工会的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八)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和干部审查工作;负责现役干部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警调配及县(市)公安机关入警审批;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管理、民警警衔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九)组织教育处
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全局民警立功创模、树立先进典型;负责全局民警政治、业务学习及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老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十一)、纪委办公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对民警进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教育;分析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发有关通知、通报;负责草拟纪检、监察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及其它重要文件;对全市公安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研;负责纪委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二)案件检查处
负责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和移送工作。
(十三)案件审理处
负责查核、处理党员、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
(十四)警务督察大队
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十五)后勤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分配及发放;负责公安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基建维修及局机关车辆维修;负责局直单位干警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保卫工作。
(十六)宣传处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法规条例;宣传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工作的要求及市局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负责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阶段性工作和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公安先进典型。
(十七)法制室(挂郑州市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的牌子)
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法制建设;起草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全市劳动教养案件的受理、审批及有关业务指导。
(十八)控告申诉处
指导检查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上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来人来访,了解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动向,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九)科技通信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局科技规划和科技规范,组织、协调科技工程、科技项目的实施;审定局属各单位科技立项,并组织论证、验收、推广、应用;负责科技信息管理、科技交流,指导、协调全局科研和科普工作;管理公共安全产品许可证,负责社会公共安全产品技术监督;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通信网建设,负责有线、无线通信值勤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三、下属单位
(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依照交通管理法规,对道路交通网络进行科学规划;组织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负责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依照《河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和《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负责市区街道的巡逻执勤和受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进行先期处置以及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紧急救助;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秩序。
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规格为副县级,领导职数6名(2正4副)。下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法制科、宣传科、勤务科、道路管理科、事故处理科、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科研所和交通巡逻警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大队,规格均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75名。
(二)刑事案件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协调打击阶段性刑事犯罪,侦察特大、疑难和跨区域的刑事犯罪案件,指导全市的刑事侦察工作;负责特大、重大案件的现场勘察和物证分析,指导协调全市的刑事技术工作;收集、检验刑事案件的情报信息、犯罪资料。
刑事案件侦查支队规格为副县级,领导职数6名(2正4副)。下设办公室、政工监察科、法制科、警犬大队和刑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队,规格均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52名。
(三)经济案件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经济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提出阶段性打击和防范措施;对经济领域犯罪案件进行侦破,指导协调全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
经济案件侦查支队规格为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2正2副)。下设办公室、法制科和经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大队,规格均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33名。
(四)防暴警察支队
制止和处置动乱、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处置劫持人质和飞机、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处置突发性案(事)件。
防暴警察支队规格为副县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下设办公室、政工科(与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法制科、作训科和防暴一、二、三大队,规格均为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24名。
(五)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敌情和社会政治动向;负责对法轮功活动的调查、打击、处置;负责对各类反动宗教组织、国际恐怖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等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案件进行侦察、控制;对全市国内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5名(2正3副)。
(六)治安管理警察支队
负责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及大型游行、集会活动的审批;负责派出所基础工作建设和目标考核;负责指导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证、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及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查处违反枪支管理的案(事)件。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5名(2正3副)。
(七)行动技术侦查支队
贯彻执行技术侦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技侦业务建设;组织管理技侦阵地及职业据点;充分利用技术侦察手段承办和协助侦破重大案件。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5名(2正3副)。下设技侦一、二大队,副科级规格,领导职数各1名。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打击处理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4名(2正2副)。
(九)出入境管理处
负责管理公民因私出国、出境;负责对外国人、外国侨民、华侨、港澳台胞等入境人员的管理;负责对涉外事件的处理。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4名(2正2副)。
(十)监所管理处
指导、检查、督促全市的看守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县(市)羁押看守工作。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3名(2正1副)。
监所管理处下设郑州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及市公安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拘留所,规格为副科级。第一、第二看守所领导职数各2名,6个拘留所领导职数各1名。
(十一)禁毒支队
负责对非法种植、贩卖、贩运、制造和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3名(2正1副)。下设郑州市戒毒所,副科级规格,领导职数2名。
(十二)公交警察支队
维护公路客运、城市客运的旅客安全,侦破查处公路客运和城市客运中的案(事)件。正科级规格,领导职数3名(2正1副)。下设城市客运警察大队、公路客运警察大队,规格均为副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
四、下属基层单位
(一)郑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分局
(二)郑州市公安局郑州矿区分局
(三)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四)郑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五)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
(六)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
(七)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
(八)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
(九)郑州市公安局邙山分局
以上各分局规格均为正科级。金水、中原、管城、二七、邙山分局的领导职数按2正3副配备,火车站与矿区分局按2正2副配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2正1副配备。
五、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郑州市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289名(含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下属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行政编制为3694名,市公安局总行政编制为3983名。局领导职数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政治部主任1名。局机关中层领导职数54名,其中副县级1名(警令部主任),科级53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