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农村合作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逐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2010年各市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要达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市、区)总数的30%以上,沧州市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市,在全市推行门诊统筹工作。请各市按照“河北省2010年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结合当地实际,优先选择积极性高、管理能力较强的县(市、区)作为扩大试点地区。请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扩大试点的县(市、区)的名单报卫生厅农村与基层卫生管理处。 卫生厅将对明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县(市、区)管理和经办人员进行培训。 附件: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二OO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河北省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门诊统筹试点名额分配表
市名
县(市、区)总数
扩大试点数额
所占百分比
石家庄
17
6
35%
承德
11
4
36%
张家口
17
6
35%
秦皇岛
7
3
42%
唐山
14
4
36%
廊坊
10
3
30%
保定
25
8
32%
沧州
16
16
100%
衡水
11
4
36%
邢台
19
6
32%
邯郸
17
6
35%
合计
164
66
40%
注:名额分配包括2009年已开展门诊统筹的试点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