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协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和回收;负责全市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四)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 (五)审核报批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多种经营项目、农业高新科技示范项目和扶贫开发项目计划。 (六)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勘测设计、评估论证,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项目验收,负责已建项目工程的管护工作。 (七)拟定申报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科学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奖的评定和申报工作。 (九)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全市社会扶贫,督促、指导、协调对口扶贫工作;负责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 (十)指导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技术培训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6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重要问题调研,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呈报、批复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付和回收;负责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审计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 (三)项目管理处 制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和工程管护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负责项目的招标、组织实施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农业开发多种经营项目考察、评估和论证工作。 (四)扶贫开发处 负责编制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扶贫开发资金分配方案;监督、检查、审计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审核、呈报、批复扶贫开发项目;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及实施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招标和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对口扶贫工作及扶贫开发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 (五)科技处 负责制定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收集、整理、筛选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拟建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的专家咨询;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科技进步奖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科学技术宣传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郑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含纪检监察单列编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13名(含总经济师、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各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