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申请》悉。根据《南京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迦龙桥13号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建筑面积计算,住宅为0.15元/平米·月。
二、公共服务的内容包括区内道路、绿化带、公共场地及楼内公共楼梯的清扫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实行24小时安全护卫人员值班巡视,负责区内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护管理;公共设备设施和绿化的维护管理等。
三、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由专人看管的封闭式车棚自行车为3元,助力车为8元,摩托车15元;小汽车露天停车为8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接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五、本批复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等级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