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乌鲁木齐天建房地产公司碱泉二街59号经济适用房预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房字[20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天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经市安居办批准在碱泉街59号建造经济适用房,总开发面积3364.53㎡,其中补偿面积164.58㎡,可销售面积3199.95㎡,现已达到预售条件。经审核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碱泉街59号经济适用房综合平均预售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1500元(含地下室,含营业税)。 二、上述房屋的楼层差价率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预售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三、此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价格与今后制定的销售价格如有差额,须按销售价格多退少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