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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商[200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精神,经审定,现就2002年春季第二批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2年春季部分中小学教材具体零售价格见附表。 二、各新闻出版、发行单位要确保“课前到书”。严格执行省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提前或推迟执行,不得擅自制定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教材价格。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查处。 四、以上价格自2002年春季执行。 附: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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