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通[20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金阳办:
你办报来《关于组建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公司名称,贵阳金阳新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俊。注册资本企:50万元。经营范围:拆迁安置,小型工程承建、安装。请你办按有关程序抓紧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以利于金阳新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二年一月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