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郑州市物价局报来《关于中牟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测算情况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中牟县自2001年12月3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同价水平按《关于河南省实施第二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的通知》(豫计价管[2001]1749号)附表二价格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