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和规范我市客货运输行业管理,我局决定:对今年7月1日以前查扣的各种违章营运车辆,车主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合法证件到海口市滨海路17号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接受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10月12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办理者,作无人认领车辆,一律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交通局
二00一年十月十二日
为了我市道路客货运输市场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和规范我市客货运输行业管理,我局决定:对今年7月1日以前查扣的各种违章营运车辆,车主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合法证件到海口市滨海路17号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接受处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10月12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办理者,作无人认领车辆,一律上缴财政部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