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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关于西路军纪念馆等六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收取门票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市文化局、民政局: 为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管理,限制非参观人员进入,保护各种设施、文物的安全与完整,经请示自治区计委同意,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总支队纪念馆、文庙、八路军纪念馆、毛泽民故居、乌鲁木齐市革命烈士陵园(只限参观人员)等六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按每人每次2.00元收取门票。另外,对学生免票,对集体(10人以上)参观者实行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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