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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减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凡市属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或协议期满已出中心的失业人员(已接受过政府免费培训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培训项目 1.创业能力培训 2.维修电工 3.摩托车修理 4.服务裁剪 5.中式烹调 6.中式面点 7.美容 8.美发 9.保健按摩 10.家政服务 11.通信终端设备维修 12.空调制冷维修 13.家电维修 14.财务会计 15.计算机操作员 16.推销员。 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可根据社会用工需求及自身条件,自由选择上述其中的一个项目参加培训。 三、报名办法及地点: 凡需参加再就业培训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职工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本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或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培训中心(地址:南航东路4号市人事劳动保障局1号楼一楼大厅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0日 五、报名结束后,由我局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将在各报名点公布。 联系单位: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科 电话:66790726

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二00一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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