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函[2001]2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收费标准的函》(教函[2001]62号)收悉。根据电大开放教育发展的需要和培养成本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将电大开放本科课程费调整为每生每学分80元,开放专科课程费每生每学分40元。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仍按原省物价局豫价费函字[1999]75号文规定执行。鉴于电大属系统办学,其收费与使用应依照与中央电大所签项目协议的形式办理。 此批复自今年秋季新生入学后开始执行,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