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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盐酸哌替啶等麻醉药品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琼计价格[2001]6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医药公司:
报来《关于盐酸哌替啶和枸橼酸芬太尼两种麻醉药品价格调整的申报》(琼医药字(2001)023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哌替啶和枸橼酸芬太尼两种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177号。精神,按照麻醉药品销售价格作价办法,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药财(1988)第579规定的作价办法。经审核,对盐酸哌替啶等麻醉药品价格进行核定并公布执行。详见附表。 本批复自2001年6月30日起执行。 附表:盐酸哌替啶等麻醉药品价格表 盐酸哌替啶等麻醉药品价格表 金额:元 注射剂100mg/2ml 10支北京盒23.57 24.4328.09 片剂0.025g20片北京袋4.394.55 5.23 片剂0.05g 20片北京袋7.697.97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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