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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调整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颁发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文字号】 云计收费函[2001]1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工商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合理地制定对不同层次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收费标准,经研究,决定调整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收费标准。现将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期230元(含报名、试卷作业题制题及印制费、教师酬金、证书费用、培训工作差旅费、监考、批卷批改作业费、场租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开支);培训所需教材按实际书价计收。 除此之外,不得向学员收取其他一切费用。 二、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时到省计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自觉接受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云南省物价局云价函字[1998]10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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