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新疆百商房地产公司经二路经济适用房预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房字[2001]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新疆百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经市安居办批准同意在沙区经二路2号(原友谊衣帽厂院内)建设一栋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为3625.23㎡,现已达到预售条件。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建设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中有关价格的计算规定,经审核该项目的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制定经二路2号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综合平均预售价格为1850元(无地下室,不含营业税)。 上述房屋的楼层差价率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预售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此经济适用住房的预售价格与今后制定销售价格如有差额,须按销售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