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对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等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厅

【发文字号】 豫计收费[2000]9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教育学院:
你校《关于申报我院二级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新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关于调整HMC语言学院自费生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提倡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的精神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学费(试行)标准: 工业设计与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河南教育学院HMC语言学院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3000元。 三、在以上标准之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任何费用或捐款。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学生因特殊情况退学时,按有关政策作相应退费处理。 四、学校应加强对其二级学院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管理水平。 五、此批复自今年秋季新生开始执行。其中,郑州轻工业学院易斯顿国际美术学院学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以上两校收费前,须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