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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关于乌鲁木齐市金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辉苑”小区经济适用房预售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乌市价房字[2001]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0

【实施时间】 1970-08-20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市金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河南东路12号建造的“金辉苑”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一期工程1号楼--4号楼共4个栋号,建筑面积为5780.63㎡,其中可销售面积为12334.03㎡,补偿面积3446.6㎡。经审核建安工程合同及相关费用资料,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河南东路12号“金辉苑”小区一期工程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综合平均预售价格为1510元(含地下室,不含营业税)。 二、上述房屋的楼层差价率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代数和为零的情况下由你公司自行制定各楼层的分层价格,并报我局备案。 三、此经济适用房的预售价格与今后制定的销售价格如有差额,须按销售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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